深圳女子“裸检”被指过度执法 律师:高强度检查应有更高监督标准
深圳市一名女子阻止男子抽烟引发冲突后,爆出遭到当地警方脱衣裸体检查,舆论进一步从“控烟”争议转向裸检的合法性,并指深圳官方通告避重就轻。
受访律师指出,裸检是体检的一部分,但裸检强度更高,应有更高要求和更严监督。调查组应向外界详细说明,不能简单地一笔带过。
深圳一名女子星期五(4月24日)在巴士站台阻止男子抽烟时,双方发生口角,两人随后前往警局处理。
这名女子当晚在微博接连发文,称案件处理过程令她极度屈辱。她不仅被要求脱光衣物,内裤也“被扒到膝盖以下”,还被摘下高达1200度的近视眼镜,换衣服、如厕不让关门,导致衣服被尿湿,举手转圈检查时“旁边所有穿制服的人都在笑”。
上述内容引发网民不满,质疑深圳警方过度执法。
深圳警方星期六(25日)晚上发布通报称,事发后按规定对两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上述女子是“由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检查”。最后双方达成和解。
不过,通报并未平息争议。不少网民指警方对吸烟事件“和稀泥”,并在回应裸检质疑时语焉不详。有IP属地位于广东的博主还称,曾因捡到流浪猫被疑偷猫带走,并被裸检。
广东维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钧告诉《联合早报》,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条例,若被拘留,对当事人进行体检是合法正当的,确定是否有隐藏伤害、疾病或其他情况,裸检正是体检的一部分。但本案女子行为不严重,对她进行裸检违反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采取的手段与所追求的行政目标之间应保持合理、适度的比例。
一名要求匿名的中国律师受访时说,当事人一般涉毒或涉恐以及一些社会敏感案件会被裸检。其他案件在实践时也有裸检例子,但这种强度的搜查通常需要高层级的授权同意。
王钧和上述律师均认为,官方通报只承认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但没有真正回应舆论质疑:检查到了什么程度?
王钧补充说,警方在实际执法时,应严格遵循“文明执法“的精神,保护公民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在法治昌明的今天,不能认为‘由女性工作人员在独立封闭区域内进行检查’一句说明,就完全满足‘文明执法’的要求。”
“深圳公安”微博账号星期五晚上发布的最新一则有关“潮汐服务区”的文章下,涌现一万多条评论,热度远超其他文章,但目前已无法查看。不少网民转发文章并留言质问“到底为什么裸检?”“为什么不敢出来回应?”
王钧说:“这样的事件居然发生在中国最现代化的城市之一深圳,大大超出公众的合理预期,让人对其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觉,也许这是引发公众热议的根源所在。”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教授唐任伍受访时则说,裸检本身并没有不合法,不必无端放大,也不会因此影响深圳的城市定位。
